June 7,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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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當家:

幹嘛搞座談會?這些給人借題發揮的座談會,座上客都是各自表述,各說各話的,你說法制時,曾特首卻說民意,牛頭不搭馬咀。傳媒跑來都是探聽當家們的口風而已。

今次轉到吳先生來播放「錄音」。

「中央授予香港特別行政區多少權,特別行政區就有多少權,沒有明確的,根據基本法第二十條的規定,中央還可以授予,不存在所謂『剩餘權力』。從這個角度講,基本法是一部授權法律。全面準確地理解這一點,對於保證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的貫徹實施,正確處理中央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至關重要。」

「在基本法起草過程中,有人提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要搞『三權分立』。1987年4月,鄧小平會見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時明確指出:『香港的制度不能完全西化,不能照搬西方的一套。香港現在就不是實行英國的制度、美國的制度,這樣也過了一個半世紀了。現在如果完全照搬,比如搞三權分立,搞英美的議會制度,並以此來判斷是否民主,恐怕不適宜。』」

「根據鄧小平這一重要思想,基本法從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和實際情況出發,確立了以行政為主導的政治體制,其中最重要就是行政長官在特別行政區政權機構的設置和運作中處於主導地位。基本法明確規定,行政長官既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首長,也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首長,不僅要對特別行政區負責,還要對中央政府負責。」

播放完畢。

回歸十周年了,經濟由好變壞,再由壞轉好,香江村民經歷許多。然而,對政制的爭拗卻始終不變,大家留於各自表述,沒有寸進。其實,有很多村民心底裡都明白,政制改革要等到2046,惟望法治根基不會動搖,否則嚇跑投資者,令大家無飯開。

以前的當家不想村民把「三權分立」與民主政制扯上關係,怕有一天一發不可收拾。不過,兩地法制發展不同步是事實,是否只能通過摧毀與己不同的法制來實踐管治呢?有沒有更明文的手段呢?

三權分立到底跟一國兩制有何正面矛盾呢?這裡有誰不知道地方政府的權力來自中央?有誰質疑特首要向中央負責?三權分立說的是權力互相制衝,不想搞三權分立,很容易給人聯想到想搞獨裁!

請大當家放心,香江的情況並不太壞吧,因為村民都很現實,經濟始終是第一位。如果你交差,那就形容香江的情況為「有社會主義特色的三權分立」吧。

大埔村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