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的責任?

商台接受民建聯贊助深宵節目,惹起民怨,大家都很激動,指摘傳媒墮落,見錢開眼,猶如香港最後一塊自由言論土壤遭人奪去。

媒體生意的本質與其他商業機構不同,因為它肩負監察政府,為民請命,代民發聲的使命,所以市民對傳媒有很高的道德期許,報道應不偏不依,編採自由不容干與。這是最理想的操作。但在現實世界,市場運作並不完美。

媒體的精神由道德和公義領導,但運作卻是商業和盈利決定,君不認為充滿矛盾嗎?社會把監察政府及一切不公平事情的責任交予傳媒,這是無上的光榮和權力,但同時亦是一種不易承受的責任。試問,一家商業運作的傳媒,憑什麼使自己站在屹立不倒的道德高地?再極端的說法:我們怎能把如此沉重的責任,全數交予媒體,還要求傳媒人即使捱窮都要把這關守好?世上沒有免費午餐,傳媒能及的「不偏不倚」,沒有可能從天而降,需要土壤和方法來經營。

如此說法,並非支持媒體出賣自己,而是市民大眾若認為傳媒應該為社會負上責任的話,市民大眾必須多加了解傳媒。包括傳媒機構主事人的背景、編輯方針、資金來源和主要收入來源等,還有政府的傳播政策,並用實際行動支持和反對傳媒的做法。不要邊罵某周刊淫賤,卻又付款支持!拓闊言論空間,從來都是求人不如求已。

有人說,廣播節目受政黨贊助,電台便會淪為「中央電視台」運作,同時指出商台已犯下廣播條例。先談犯法的部份,筆者不是律師,無法指出商台是否觸犯法例,但肯定的是商台的事件,其實是把政府、政治組織、商業機構和傳媒之間的千絲萬縷、既敵且友的關係,活生生地展現在大眾面前,而非如以往般,一切都在枱底進行,受眾在沒有提示下,受偏差的言論影響。倘若現時的廣播條例有含糊不清的地方,這次大可順勢把事情弄清楚。

政府為廣播條例寫下不可「賣政治廣告」的條文,不是為了保存傳媒的中立,而是不想挑起受眾對政治的興趣。在一個不民主的政制下,若受眾對政治有興趣,首當其衝的,必然是政府。香港,由以前至現在,都是有自由,無民主。

為什麼會變「中央電視台」?若電台在廣播前提醒你,這是由某政黨贊助的節目,節目內容的可信性、合理性等,大概受眾們都心裡有數。報章與廣播電台及電視台同為主要傳媒,報章亦有所謂編採寫專輯(Advertorial),在版面註明「資料由客戶提供」。讀者可以看到傳媒的「米飯班主」究竟是什麼人,口中所說的又是什麼。要相信或是挑戰,讀者悉隨專便。

政黨反對商台出賣廣播時間給民建聯,說電台製造政治曝光不平衡。商台平日早上播出的《晴朗的一天出發》,不時找來立法會議員就民生問題發表意見,甚至跟進投訴,而這些議員,十居其七八都是泛民主派議員。主持又擺明車馬推倒立法會功能組別,邀請功能組別議員接受其「質詢」。如果這些政黨人士是崇尚政治曝光平衡的話,為什麼不能質疑這種主持方式?還是對自己有利時便照單全收,稱讚傳媒是正義的朋友?甚至當了商台是永遠支持自己反政府的基地?

說到底,大家都不想落後於形勢!

About Miss Taipo

大埔小姐。人生有上有落。
This entry was posted in 我有我視線. Bookmark the permalink.

One Response to 誰的責任?

  1. Pingback: Tweets that mention 誰的責任? « é ‘çŸ³è¨˜ -- Topsy.com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

*

You may use these HTML tags and attributes: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trike> <strong>

*
To prove you're a person (not a spam script), type the security word shown in the picture. Click on the picture to hear an audio file of the word.
Click to hear an audio file of the anti-spam 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