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台接受民建聯贊助深宵節目,惹起民怨,大家都很激動,指摘傳媒墮落,見錢開眼,猶如香港最後一塊自由言論土壤遭人奪去。
媒體生意的本質與其他商業機構不同,因為它肩負監察政府,為民請命,代民發聲的使命,所以市民對傳媒有很高的道德期許,報道應不偏不依,編採自由不容干與。這是最理想的操作。但在現實世界,市場運作並不完美。
媒體的精神由道德和公義領導,但運作卻是商業和盈利決定,君不認為充滿矛盾嗎?社會把監察政府及一切不公平事情的責任交予傳媒,這是無上的光榮和權力,但同時亦是一種不易承受的責任。試問,一家商業運作的傳媒,憑什麼使自己站在屹立不倒的道德高地?再極端的說法:我們怎能把如此沉重的責任,全數交予媒體,還要求傳媒人即使捱窮都要把這關守好?世上沒有免費午餐,傳媒能及的「不偏不倚」,沒有可能從天而降,需要土壤和方法來經營。
如此說法,並非支持媒體出賣自己,而是市民大眾若認為傳媒應該為社會負上責任的話,市民大眾必須多加了解傳媒。包括傳媒機構主事人的背景、編輯方針、資金來源和主要收入來源等,還有政府的傳播政策,並用實際行動支持和反對傳媒的做法。不要邊罵某周刊淫賤,卻又付款支持!拓闊言論空間,從來都是求人不如求已。
有人說,廣播節目受政黨贊助,電台便會淪為「中央電視台」運作,同時指出商台已犯下廣播條例。先談犯法的部份,筆者不是律師,無法指出商台是否觸犯法例,但肯定的是商台的事件,其實是把政府、政治組織、商業機構和傳媒之間的千絲萬縷、既敵且友的關係,活生生地展現在大眾面前,而非如以往般,一切都在枱底進行,受眾在沒有提示下,受偏差的言論影響。倘若現時的廣播條例有含糊不清的地方,這次大可順勢把事情弄清楚。
政府為廣播條例寫下不可「賣政治廣告」的條文,不是為了保存傳媒的中立,而是不想挑起受眾對政治的興趣。在一個不民主的政制下,若受眾對政治有興趣,首當其衝的,必然是政府。香港,由以前至現在,都是有自由,無民主。
為什麼會變「中央電視台」?若電台在廣播前提醒你,這是由某政黨贊助的節目,節目內容的可信性、合理性等,大概受眾們都心裡有數。報章與廣播電台及電視台同為主要傳媒,報章亦有所謂編採寫專輯(Advertorial),在版面註明「資料由客戶提供」。讀者可以看到傳媒的「米飯班主」究竟是什麼人,口中所說的又是什麼。要相信或是挑戰,讀者悉隨專便。
政黨反對商台出賣廣播時間給民建聯,說電台製造政治曝光不平衡。商台平日早上播出的《晴朗的一天出發》,不時找來立法會議員就民生問題發表意見,甚至跟進投訴,而這些議員,十居其七八都是泛民主派議員。主持又擺明車馬推倒立法會功能組別,邀請功能組別議員接受其「質詢」。如果這些政黨人士是崇尚政治曝光平衡的話,為什麼不能質疑這種主持方式?還是對自己有利時便照單全收,稱讚傳媒是正義的朋友?甚至當了商台是永遠支持自己反政府的基地?
說到底,大家都不想落後於形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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